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踐行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引導青年文藝工作者強化在新時代新征程中的使命意識與責任擔當,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現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以高質量文藝作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結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的實際需要,中國美術家協會決定實施“新時代青年美術人才培養項目——雕塑與公共藝術100”項目。該項目旨在發揮中國美術家協會的組織優勢與專業優勢,選拔和培育一批青年雕塑與公共藝術創作人才,為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一批高水準的雕塑與公共藝術作品,助力城市文化建設,同時為我國雕塑與公共藝術事業的發展培養新生力量。
現將本項目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主辦單位: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共北京市通州區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中共北京市通州區委宣傳部、中國美術家協會雕塑藝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公共藝術藝委會、中共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委員會
協辦單位:中央美術學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大學、北京宋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二、培養模式與時間
本項目采用集中創作指導與分散創作指導相結合的導師制形式展開創作實踐教學,面向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藝術建設實際場景需求,探索“新時代雕塑與公共藝術創作”“雕塑、公共藝術的在地性與公共性”“材料語言的當代轉化”等課題。包括集中授課、考察調研、集體研討、創作實踐、成果驗收與展示等環節。項目為期1年。
三、招收對象及條件
本項目面向全國從事雕塑或公共藝術創作的優秀青年專業人才招生,采取推薦與自薦兩種申報方式,申報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一)推薦報名
1.兩名相關專業方向的院校教授、專業美術機構具有正高級職稱人員書面推薦;
2.相關專業藝委會、機構、院校書面推薦;
3.項目委員會組織專家,在全國美展、全國青年美展、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等重要專業展覽入選(獲獎)作者中遴選候選人并進行書面推薦;
4.省級文聯或美協單位書面推薦。
以上4條需滿足其中1條。
(二)自薦申報
1.大學本科(含)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的從業人員;在高校或科研機構就讀相關專業的本科生、研究生或從事相關專業教學的青年教師;
2.具有一定雕塑或公共藝術創作實踐成果;
3.有國家級、省級相關展覽參展、獲獎經歷。
以上3條需滿足其中2條。
四、報名時間、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將表格與圖片資料合并為壓縮包發送至指定郵箱(ds_ggys100@126.com ),郵件標題為“雕塑與公共藝術100+申請人姓名+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聯系人:劉巍13301109551,李東18811353532)
網上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中國美術家協會“新時代青年美術人才培養項目——雕塑與公共藝術100項目”申報(推薦)表》(見附件1)。
2.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作品資料(包括代表作品照片與作品介紹,數量不少于10件,作品需體現一定的持續研究性),要求:高清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圖像大小5-10M,文件名為:“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材料-尺寸-創作年代”。
4.其他可證明專業水平的成果,包括項目、課題、論文、著作及獲獎情況。
五、申報審定
由中國美術家協會聘請相關專家組成“雕塑與公共藝術100”專家指導委員會,由專委會根據推薦與自薦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從中遴選確定培養對象,按項目實施方案落實培訓計劃。
六、知識產權及相關說明
(一)參加項目的學員應擁有所設計作品的全部知識產權,不得侵犯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或其它合法權益。如因著作權屬問題發生糾紛,由作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賠償活動組織方為該作者及作品投入的一切相關費用。
(二)主辦單位對項目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和宣傳權。
(三)此項目針對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藝術建設的實際需求而開展,學員基于項目具體點位所創作的相關作品及方案,應由主辦單位或相關點位的建設單位優先使用。在活動后續推動優秀作品落地建設的過程中,如作品得到組委會及相關部門認可,進行落地放大制作,相關流程及費用由建設方與作者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訂立協議。
(四)在活動后續推動優秀作品落地建設的過程中,如作品不能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相關點位落地放大制作,作者有權在其它場景使用或放大該作品。
七、相關事項
(一)報名本項目的學員,經由評審確定培養對象,參加項目培訓。未入圍者不再退還申報材料。
(二)參加本項目并能夠圓滿完成研修課程和結業創作的學員,頒發中國美術家協會“青年伙伴計劃”“新時代青年美術人才培養項目——雕塑與公共藝術100”結業證書,未通過結業評定的不予頒發證書。
(三)入圍本項目培訓并通過驗收給予結業的非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學員,具有申報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的積分條件一次(3分),相關信息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布。
(四)主辦方將于2026年下半年組織舉辦“雕塑與公共藝術100”成果展。
(五)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作品畫冊或圖錄,每位作者均可獲贈1本。
(六)凡申報作者均視為確認并遵守本項目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詳細信息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www.caanet.org.cn)查看。
附件:
中國美術家協會青年伙伴計劃新時代青年美術人才培養項目雕塑與公共藝術100申報推薦表.docx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5年8月